物业中心职能介绍
保卫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局内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有关规定,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卫全局安全。
二、掌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局领导当好参谋。
三、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依靠基层组织,对全局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群众法制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治安灾害)工作。
五、加强局内治安管理,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及危害治安的行为,积极侦破一般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
六、开展隐蔽斗争,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做好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工作,发现和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
七、加强要害部位、重点岗位保卫工作,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八、做好全局防火安全,不断完善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九、做好全局安全保卫、警卫工作,严加防范,控制外来人员,把好入门关。
十、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全局生产工作实行全面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监督、考察本单位被依法判处管制或监外执行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员。
十二、负责本局财务及有关部门取存款押款保卫和大型活动的现场治安维护。
十三、做好武装部工作,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服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负责全局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一、负责食堂、浴池、环境卫生工作。
二、负责局内房屋修缮,水暖维修、维护工作。
三、负责取暖费、水费、地下水资源费管理及垃圾清运费认证管理工作。
四、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及除“四害”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办公桌、椅、卷柜、行李、卫生清扫等用品的采购工作。
六、负责局内混岗人员工资发放及养老、医疗保险缴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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