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当代前沿的新闻理论知识,具体指导新闻工作实践。
二、为局党委和局长指导全局宣传工作业务、提高宣传工作质量提供信息、搞好服务,当好助手和参谋。
三、负责对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有关宣传质量方面的业务工作,其中包括对已播出和刊登的各类栏目、节目、版面进行监听、监审、监看,参与制定与宣传质量有关的标准和制度,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服务。
四、负责《本溪声屏研究》和《质量管理通讯》的组稿和编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质量调研及干部职工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全局宣传质量管理工作会议,通报质量监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建议,不断加强宣传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将监审中发现的重大政治、宣传、技术等突发问题及时反馈给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报社。并承办局对台、报在宣传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差错的行政处罚。
质量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为局党委和局长指导全局宣传工作业务、提高宣传工作质量、作出重大宣传决策,组织好前期调研、信息提供等工作,当好助手和参谋。
2、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对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已播出和刊登的各类栏目、节目、版面的监听、监审、监看工作,参与制定与宣传质量有关的标准和制度,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服务。
3、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溪声屏研究》和《质量管理通讯》的稿件内容的选取、编辑和初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职工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5、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全局宣传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好每周一次的本部门工作例会。
6、做好本部门的党建工作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局党委周围,全面完成各项党政工作任务。
7、认真负责地搞好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职工队伍。
8、完成局党委和局长交给的与宣传业务有关的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为局党委和局长指导全局宣传工作业务、提高宣传工作质量、作出重大宣传决策,组织好前期调研、信息提供等工作,当好助手和参谋。
二、协助处长组织对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已播出和刊登的各类栏目、节目、版面的监听、监审、监看工作,参与制定与宣传质量有关的标准和制度,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服务。
三、协助处长组织《质量管理通讯》的稿件内容的选取、编辑和初审工作。
四、负责做好质量监审方面有关机器设备及相关人员的管理,保证监审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协助处长组织每月一次的全局宣传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组织每周一次的本部门工作例会。
六、协助处长完成局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管理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本着服务全局宣传质量提高的宗旨,坚持局党委“质量立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的工作方针,分工做好本溪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台、交通经济台、生活娱乐台的3套节目,本溪电视台一、二、三套节目,《本溪广播电视报》32个版面,及本溪广电网和本溪有线电视网的宣传与播出质量全天候监督、审查工作。
二、做好各自负责监审的媒体每日宣传与播出质量《监审日记》。
三、发现播出方面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发现“法轮功”非法信号侵入等重大问题,立即通知电视播出部停止其节目的播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处领导及时汇报全部情况。
四、做好与所负责监审媒体的经常性沟通联系,及时协助总结宣传与播出方面的工作经验及教训。
五、负责组织、编辑、校对、发行局和市广播电视学会主办的《本溪声屏研究》(月刊,内部出版,每期20页,约3.5万字)。
六、负责起草每期刊物的宣传要点,严格按要点组稿编稿,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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