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监督检查局属单位、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局管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三、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及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四、协同做好局属单位、部门局管干部教育管理,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五、负责受理对检查、监督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
六、负责局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廉政考核鉴定。
七、负责承办局党委、局纪委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局党委、局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监察处全面工作。
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负责制定和实施部门工作计划。
三、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指令,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定期对局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核鉴定。
五、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相关会议,加强部门工作规范化建设。
六、及时处理领导交办任务,积极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九、承担全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牵头抓好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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