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部工作职责范围
一、拟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部署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或决议、决定、指示在本局的学习、宣传并及时掌握落实情况。
三、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具体包括:局党委年度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报告,阶段性工作要点;局属各级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调整;党组织生活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总结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发展党员以及局属党组织、党员评先创优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干部工作条例、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抓好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抓好局管后备干部工作,协助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配合局监察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六、积极做好全局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七、负责全局统战工作,做好全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台胞、台属、归侨和侨眷的各项有关工作。抓好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
八、负责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党内统计报表和办理组织关系接转以及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
|